国网天津电力:7月新增4起不良行为处理

2023-11-11 乐鱼app官网

  【电缆网讯】8月3日,国家电网公司电子商务平台发布了《国网天津市电力公司关于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情况的通报(2020年8月)》,依据《国家电网公司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管理细则》(以下简称《细则》)的有关法律法规,国网天津电力对出现重大产品质量上的问题、履约不诚信等问题的供应商进行了处理。共通报不良行为处理32起,其中7月份新增暨最新通报的不良行为处理共4起。

  这4起不良行为处理均涉及质量上的问题,处理期限均从2020年7月28日开始。

  其中,1起涉及一般质量上的问题,处理范围为综合配电箱;2起均涉及较严重质量上的问题一次,处理范围均为电缆保护管。3起不良行为均被处以在天津公司的招标采购中暂停中标资格6个月的处罚。最后1起处理涉及同一产品的2起不良行为,由于供应商的综合配电箱产品在2020年6月份发生较严重质量上的问题一次,一般质量上的问题一次,因此被处以在天津公司的招标采购中暂停中标资格1年的处罚。

  序号 供应商名称 不良行为描述 处理解决措施 处理范围 1 浙江宝顺电气有限公司 供国网天津公司电缆分支箱产品产品2020年5月发生一般质量上的问题。 2020年7月28日-2021年1月27日天津公司招标采购中暂停中标资格。 电缆分支箱 2 河北顺和电力器材制造有限公司 供国网天津公司综合配电箱产品2020年6月发生较严重质量上的问题一次,一般质量上的问题一次。 2020年7月28日-2021年7月27日天津公司招标采购中暂停中标资格。 综合配电箱 3 江苏清川电器科技有限公司 供国网天津公司电缆保护管产品2020年5月发生较严重质量上的问题一次。 2020年7月28日-2021年1月27日天津公司招标采购中暂停中标资格。 电缆保护管 4 苏州市亚通塑业有限公司 供国网天津公司电缆保护管产品2020年6月发生较严重质量上的问题一次。 2020年7月28日-2021年1月27日天津公司招标采购中暂停中标资格。 电缆保护管

  由于新修订的《细则》于2020年5月20日起实行,对于发生在2020年5月20日及以前的供应商不良行为,按照2018版《细则》规定予以处理。而此次新增的4起不良行为处理,执行的均为新版《细则》的规定。

  国网天津电力说明,所有不良行为的处理解决措施均须在处理期满后,供应商整改并经相关单位或部门验收合格后方可解除。相关供应商应认真查找问题原因并积极整改,并在整改完毕后积极提交整改报告至相应部门。

  另外,国网天津电力特别注明,在不良行为的处理期间,招标人有相应货物、工程、服务类别招标的,无论供应商是否参加投标,都视为对供应商进行了处理;在处理期间招标人没有相应货物、工程、服务类别招标的,处理时间将顺延至下一批相应类别招标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