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天津市分公司44000万元采购燃烧试验箱


  本招标项目为2023年天津联通电力电缆公开对外招标采购项目(二次招标)、招标编号:2023CUC-TJ-PT0770,招标人为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天津市分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普天信息工程设计服务有限公司。项目资金由招标人自筹,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有意向的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可前来投标。(电子形式)

  1.1.3主要技术参数:具体技术参数详见第五章技术规范书(货物需求一览表及技术规格)。

  1.1.5到货期:投标人应在收到订单之日起20天内,将全部产品运至招标人指定安装地点。

  1.3 本项目设置最高投标限价,不含税单价最高投标限价:600V/1000V_ZA-RVV 1×240mm2单价:150元/米(不含税),本项目采用联动系数报价,本项目共采购34项材料。投标人对基础报价进行报价,投标人的报价乘以对应类别中的对应联动系数得到的报价为该材料的最终不含税采购价格。计算公式为:别的产品不含税投标单价=600V/1000V_ZA-RVV 1×240mm2报价×联动系数。不含税单价最高投标限价及联动系数详见招标公告附件。

  2.1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成立,企业状态为存续且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合格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复印件)

  2.2投标人须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若投标人为三证合一(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五证合一(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社会保险登记证和统计登记证),须提供投标人注册所在地税务局出具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认定通知书或税务局官网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查询截图作为有效证明。

  2.3投标人自2021年1月1日至2023年10月31日期间,应具有同种类型的产品(电力电缆)供货经验,业绩合同累计金额880万元(含)及以上(时间及金额以发票为准)。需提供业绩列表、合同及对应发票复印件。

  (1)业绩列表提供要求:包含项目名称、采购物资名称、项目规模(投资规模、建设内容)、完成情况、合同金额、对应发票金额及发票编号。

  (2)合同及发票复印件提供要求:合同形式包含“采购合同”和“框架协议加订单”;发票应与合同(或协议)对应,并标明合同(或协议)名称。若未标明合同(或协议)名称且发票金额与合同(或协议)金额不一致,须提供对应证明文件。

  2.4投标人应提供有效期内拟投标产品(采购清单中任意一种规格型号)的通过CMA或CNAS认证的检验测试的机构的出厂检验报告,以中华人民共和国通信行业标准YD/T1173-2016《通信电源用阻燃耐火软电缆》规定要求的检验项目,包括绝缘厚度、护套厚度、导体直流电阻试验(20℃)、绝缘电阻试验(70℃)、绝缘老化前后抗张强度及变化率、护套老化前后抗张强度及变化率、成束A类燃烧试验在内的指标并全部合格(检验报告签发时间应为2020年1月1日(含)以后的)检验测试的机构或报告/证书允许使用认可标识的其他名称及检验测试的机构具有的检验测试资质可以在“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相关网页()查询到,并提供网页截图),应答人须提供检验测试报告,检测报告应满足网络可查并提供查询网址及查询截图,如不满足网络查询,则不予认可。

  2.5根据中国联通集团发布的“集团公司供应商黑名单”以及《中国联通供应商黑名单管理办法》,严禁列入黑名单的供应商在禁入期内参与本项目。

  2.6根据天津联通公司发布的“天津联通供应商负面清单”以及《天津联通供应商负面清单细则》,严禁列入负面清单的供应商在禁入期内参与本项目。

  2.7采购人将进行投标文件的IP、MAC地址校验,如不同参与项目的供应商MAC地址相同或使用天津联通内部IP地址上传文件,评审小组将直接按照围标、串标处理。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核检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

  4.1.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请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进入网站,登录后点击“联通智慧供应链平台招标采购中心--招标项目管理--寻找商机--我要参与”购买招标文件。(投标人须在此平台注册成为“中国联通供应商”)

  4.1.3招标文件费用:每套售价300块钱,售后不退。潜在投标人须拥有“沃支付”并成功付款后方可下载招标文件。

  4.1.4发票申请方式:关注“普天招标”微信公众号。点击“招标专区”—“开票信息申请表”,填写完信息回复到邮箱即可。

  4.1.5供应商注册及IPASS办理:由于本项目采用电子招投标的方式,潜在投标人需完成中国联通内部供应商注册、购买IPASS电子证书、办理“沃支付”及项目联系人绑定操作,否则将无法购买、接受并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由于投标人未及时完成相关电子操作所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5.1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数据电文投标文件通过“联通智慧供应链平台招标采购中心”递交,投标截止时间为2024年1月15日13时00分。

  5.1.1投标文件通过“联通智慧供应链平台招标采购中心”上传递交。投标人须将“联通智慧供应链平台招标采购中心—我的工作台—共享文档下载—供应商各业务流程操作手册(请查看:操作手册使用说明)”等文件下载并认线未按时上传数据电文投标文件的,视为未递交投标文件。投标截止时间后,数据电文投标文件无法上传。如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未在系统中填写报价、未上传投标文件或上传的投标文件有缺漏,将导致投标被否决。

  5.1.3为避免因系统故障导致投标人无法上传投标文件或无法正常解密投标文件,投标人应提前验证系统可操作性。建议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三日做验证。(提醒:联通智慧供应链平台招标采购中心一般在每周六、日或节假日进行升级、维护等操作,各投标人应尽可能的避免在此期间进行上传标书等操作,尽早在投标截止日前上传标书文件)。若投标人无法上传投标文件请及时通知代理联系人与后台协助处理。

  5.1.4建议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之日三天前验证iPASS电子证书及系统可操作性等,如发生故障应及时联系招标代理机构协调处理。超出上述时限未通知代理机构协调处理、且投标人无法通过其它渠道解决,造成投标人不能正常投标的情况,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5.2本项目将于上述投标文件(上传)递交同一时间、地点进行开标,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邀请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的代理人准时参加。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通信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信息平台(、中国联通采购与招标网()上发布,其他媒介转载无效。